南京晓庄学院关于加强项目验收程序规范化运作的通知

发布者:崇江江发布时间:2018-04-11浏览次数:680


为了加强项目验收的科学化、专业化运作,特别是验收程序的规范化运作,特发此通知。

一、申请验收流程

(一)项目主办单位填写《验收申请单》、《验收方案》。

(二)提前至少三天向国资处提出验收申请(必须附验收方案)。

(三)国资处同意验收方案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验收。

二、收方案

验收方案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性质、立项时间、项目负责人、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供货方名称、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合同约定条款履行情况、提醒供货(施工)方提供验收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如软件的正版授权书等)、拟验收依据、拟请校内外验收专家介绍、验收程序等。

三、收会程序

验收会议需主持人一名,五十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五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担任。验收会议议程需每位到场验收人员一份。验收会议请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简单介绍到场的人员。

(二)现场推选验收专家小组组长。

(三)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四)供货方介绍该项目的相关情况。

(五)验收专家根据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六)每位验收专家说明验收情况、提出验收意见。

(七)国资处提出验收意见。

(八)形成验收结论。

四、收申请单

见附表

五、其他问题

(一)本通知所说的项目是指硬件(设备)、软件等,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参照此通知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相关要求

软件项目验收需在软件交付试运行一周后进行,验收时需提供试运行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字)。

无论何种项目验收均需供货(施工)方提供相关材料,如产品清单、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版权说明和授权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三)主管部门国资处参与情况请参照《南京晓庄学院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参与验收专家相关要求

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下的项目,须由不少于两名校内相关专家参与验收;金额在五十万元(含)至一百万以下的项目,须由不少于一名校外业内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和不少于两名校内相关专家参与验收;金额在一百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由不少于两名校外业内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职位)和不少于两名校内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五)新的验收程序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项目验收申请单

南京晓庄学院国资处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