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资产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学校新增资产的实物验收和入库工作;
3.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物管理,做好学校资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做到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合理配置与调配学校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5.负责办理撤销、分立、合并单位的资产变动手续和办理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化人员资产的移交手续;
6.负责对超过使用期限、无使用价值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处置的资产,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7.严格按程序操作和维护好《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规范的资产管理,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手续;
8.组织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9.协助办理校办企业改制相关工作。
二、房产管理
1.科学管理学校的房产资源,做好全校房地产信息维护、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
2.及时办理学校新增房产资源的产权手续,收集、整理、归档学校房地产产权资料;
3.统筹分配学校房产资源,建立、健全学校公用房基础资料,做好全校公用房的日常管理、调配工作;
4.配合学校人事处做好租赁人才公寓的管理工作。
1.负责全校空调设备、多媒体教室和行政办公用计算机及其他办公设备的维护,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修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对各二级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对全校的报废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