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崔婧发布时间:2021-08-20浏览次数:531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合同和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202191日起,采购项目须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梳理经费,计划于20219-20221月实施的且项目预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请填写附件表格。附件请于2021830日之前发至200582831@qq.com

联系人:崔婧,电话:861785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20日

附件: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