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单位:
为配合财务处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现请各学院、二级单位就办公设备配置进行填报。
1.清查单位现有资产规模、采购时间、使用时间、使用年限,资产完好情况,申请资产配置计划。
2.资产配置计划要按照所需资产的实际情况详细编制,对通用设备必须编制到具体的采购项目,不得打包编制无明细采购项目的资产采购预算。
3.各单位资产配置计划请按项目填写附件2:《资产配置申报登记表(总计)》、附件3:《资产配置申报登记表(明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章。
4.配置办公设备、空调等资产不得超过相应的价格限额标准,如确有需要突破标准,应按规定报批,请填写附件4:《超标准资产配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超标准配置理由及相关依据,届时由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论证。价格限额标准请参考附件1:《南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
请有关部门在2021年8月16日前将电子文稿发送至200582831@qq.com。纸质文稿需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与8月25日前送至行政楼309室,联系人:崔婧,联系电话:861785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2016修订版)(宁政办发[2016]53号).pdf
附件4:超标准资产配置申请表(单价大于规定限额标准填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