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何蕾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2456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自行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校《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购与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校内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实施流程要求如下:

1.采购申请:承办单位在学校信息门户“采购内控”系统中填报采购申请,明确经费来源和采购需求。

2.采购过程:项目获批后,承办单位成立工作小组,通过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等形式自行采购。

3.采购结果:承办单位在“采购内控”系统中上传询价单、询价确认单或单一来源情况说明后,录入采购结果。询价单中须明确、统一各项采购需求;单一来源采购须充分论证、明确原由。

4.合同签订:承办单位在“采购内控”系统中上传合同文件电子稿,经审核后,经办人可携带询价确认单复印件及“采购内控”系统中打印的合同审批表、申购单至国资处办理合同签章。自行采购项目须采用我校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附件1、附件2),或者相关行业的范式合同模版

5.项目实施:严格按采购流程办理,注意各环节的时间衔接,杜绝出现虚假询价、先行签约后补流程、同类项目拆分采购、询价需求与合同文本不符等情况。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货物类)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服务类)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46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货物类).docx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自行采购项目合同模版(服务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