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法律、财务风险,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南京晓庄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南晓院[2019]15号文)的相关要求及市委巡查组对我校巡察反馈的整改意见,现对我校2019年以来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督查。
请各二级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统筹安排下,对2019年以来所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梳理,认真填写《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督查表》,并于9月15日前,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调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国资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联系人:何蕾,电话:861785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