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对一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做出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内容:
《国有资产处置公示(2026-01)》(资产数量共计40平方米,账面值115,466.66元)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公示期5天。
三、监督方式
以设立监督电话或当面反映状况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公示结果
在张榜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同意见。
特此报告。
南京晓庄学院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