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尽快完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相关信息,开通采购账号。在网络销售平台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电子邮箱:fupin832@fupin832.com。
2、市区级预算单位2020年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的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2019年度本单位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10%。
3、省财政厅依托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设了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已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的预算单位食堂,可直接选择登录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下单采购;未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填写“预算单位自有食堂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申请表”(见附件1),对以服务外包方式运作的食堂,市本级预算单位应填写“预算单位食堂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申请表”(见附件2),各区财政局汇总本级“预算单位自有食堂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申请表”及“预算单位食堂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申请表”,均于2月26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子稿发送至:njzfcg@126.com),由市统一报省财政厅开通网上商城账号。
附件可登录南京政府采购网 “ 下载专区 ” 栏目(网址:http://www.njgp.gov.cn/xzzq/)下载。
4、市区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财政厅和省政府扶贫办将定期通报各级预算单位、各地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执行情况,适时通报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情况。
联系人:柏平胜 电话:025-51808869
3、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pdf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