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市统一使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者:李现伟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5358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全省统一使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等工作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O19〕71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省综合专家库和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抽取通知评标专家过程中,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38号)、《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办发〔2019〕73号),以及《评标评审专家抽取通知工作细则》(宁政服〔2019〕3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使用江苏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注册的使用人,首次提交专家抽取申请之前,须在专家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

3.使用人应当按照《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抽取流程在线提交专家抽取申请,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遇审核问题,请及时与相关监管部门联系。

4.使用人应注意专家抽取申请的提交时间,项目抽取通知时间与评标(评审)活动开始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2小时;不满足2小时的,使用人应尽快联系交易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重新确定项目评标(评审)时间。

5.使用人需密切关注系统提示短信,一旦出现抽取申请被退回或专家应答人数不足时,应及时根据系统反馈的信息进行操作。

6.已经承诺参加评标(评审)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的,应至少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小时,通过专家管理系统、手机APP或者96166语音电话等方式履行请假手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不再采用人工受理的方式接受请假申请。

7.使用人应仔细阅读江苏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页面的“使用人手册”,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8.如遇相关问题,可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联系,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软件公司。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68505820;

江北分中心联系电话:58150937;

江宁分中心联系电话:69613979;

  浦口分中心联系电话:69659047;

高淳分中心联系电话:57328909;

溧水分中心联系电话:57236203;

六合分中心联系电话:57130352;

系统保障联系电话:68505828、68505877。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使用人端操作手册.doc.doc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