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文件
晓院发〔2024〕50号

关于印发《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
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单位:
《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晓庄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与高效利用,根据《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苏教财〔2021〕1号)、《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宁财资函〔2023〕121号)、《南京晓庄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南晓院〔2020〕17号)及《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南晓院〔2017〕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是指依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核查等手段,结合部门日常管理情况,对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以客观反映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
第三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注重保障事业发展与提高资产效益的协调统一。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稳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降低学校运行成本,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归口评价”的原则。在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小组具体执行。
第五条评价工作小组主要由资产归口管理的核心部门成员组成,负责审核各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执行抽查复核,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价报告,并对外公布评价结果,同时督促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以自然年为周期,每年定期对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价。
第七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报送自评材料,接受现场检查复核,并切实做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问题的整改工作。部门负责人需对所提供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
第八条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基础管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信息系统管理、管理绩效评价。
(一)基础管理:主要评估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履行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账册与档案管理情况、清查与监督情况以及往来款项清理情况等。
(二)资产配置:主要评估资产编制管理的科学性、配置预算的合理性以及配置执行的准确性等。
(三)资产使用:主要评估资产使用管理的规范性、资产出租的合规性,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及时性等。
(四)资产处置:主要评估资产处置申报的及时性、审批流程的规范性以及操作流程的合规性等。
(五)资产信息系统管理:主要评估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资产动态管理的时效性以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等。
(六)管理绩效:主要评估存量资产的盘活情况,以及低效或闲置资产是否及时纳入学校调剂,鼓励各单位积极推动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
第九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采用自我评价、抽查复核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电子数据提取、材料审查、专项检查以及现场考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章组织实施与结果运用
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自评阶段:各单位应依据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当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给出自评分,并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材料审核阶段:评价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三)考核实施阶段:评价工作小组依据评分细则,结合实地检查、抽查,对各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
(四)综合评定阶段: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自评材料及现场复核情况,综合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90分为“良好”;70≤得分<80分为“合格”;得分<70分为“不合格”,共分为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对于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认定其国有资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违反上级部门或学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
(二)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未追究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或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单位下一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挂钩。对于绩效评价优秀的单位,在资产配置计划方面将给予优先保障;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减少或调整其资产配置计划。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价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日常管理、收集整理和汇总等工作,确保所提供的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将依据《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试行)
附件
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试行)
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与评价标准 | 量化评分细则 | 评价依据 | 自评分 | 考评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基础管理 (12分) | 管理机构 | 10 | 配备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设计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 明确资产分管领导且配有资产管理员得2分;资产管理员在岗位上服务满3年得2分;管理员资产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得2分;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学校组织的资产工作会议得2分;资产管理员参加学校资产培训会议得2分。 | 管理部门记录,部门考核办法。 | ||
档案管理 | 2 | 资产台账完整、准确,账物相符,并定期核对,及时反映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 采购、入库、处置等申报材料完整得2分。 | 管理部门记录。 | |||
资产配置 (9分) | 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 5 | 合理编制资产配置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资产配置计划合理。 | 配置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资产配置计划合理得2分; 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有论证报告得3分。 | 管理部门记录。 | ||
配置追加调整 | 4 | 按预算批复进行资产配置,不随意调整资产配置预算。 | 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得2分;无追加调整得2分。 | 管理部门记录。 | |||
资产使用 (31分) | 资产自用 | 7 | 新增资产按规定手续验收入库,及时做好入账处理,资产使用及管理符合制度规定。 | 及时验收,资产验收单上有保管人签字得1分,及时入账得2分,大型贵重设备明确人员保管,得2分;有使用记录得1分、有维保记录得1分。 | 单位台账、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及管理部门记录。 | ||
5 | 资产调拨、调剂等变动,及时履行相应手续,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 及时办理资产调拨、调剂等变动手续得2分;资产编码张贴完整、资产状态良好,得1分;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得2分。 | |||||
5 | 人员调动、调离、退休后,资产变动按规定程序办理。 | 人员岗位调整时,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得2分,调离、退休人员及时交还资产得3分。 | |||||
9 | 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按照规定使用。 | 办公用房未超标使用得3分;办公家具未超标配置得3分;办公设备未超标使用得3分。 | |||||
资产清查 | 5 | 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及时处置;处理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 每年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得3分,自查报告及时上报管理部门的得2分。 | ||||
资产处置 (6分) | 申报、审批 | 6 | 报废、报损等处置手续要完备,履行论证、评估、技术鉴定等手续。 | 拟报废资产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得2分;10万以上处置资产论证、评估、技术鉴定等手续完备得2分;报废流程完成前,做好待报废资产保管,配合管理部门清理报废资产,得2分。 | 单位台账、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记录。 | ||
资产信息系统管理 (16分) | 信息化管理 | 4 | 系统维护正常,各模块功能使用正常;资产入账、使用、处置等进行动态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 熟练操作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房产系统得2分,资产及房产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得2分。 | 现场核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房产管理信息系统。 | ||
资产信息管理 | 12 | 保管人信息准确,标签粘贴完好。 存放地信息准确。 | 本栏满分 12 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现场抽查设备与保管人不一致,每个扣1分;标签张贴不完整,或标签与设备信息不一致,每个扣1分;存放地与系统不一致,每个扣1分。 | 自查、现场核查。 | |||
管理绩效(26分) | 使用效率 | 12 | 存量资产盘活,及时将低效或闲置的资产纳入学校调剂或在单位内部调配。 | 本栏满分 12 分,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经现场抽查,发现房产、设备或家具等资产处于闲置状态,且未及时向国资处提交“闲置资产调剂申请”以处理闲置资产,每个扣2分。 | 自查、现场抽查。 | ||
8 | 超年限资产正常使用率。 | 单位内资产管理系统列示净值为“0”的资产清单页面截图;提供上述资产2项例证的资产卡片,得4分;上述例证的使用单位、使用人在用场景,得4分。佐证材料时间须为绩效评价年度当年。 | 自查、现场抽查。 | ||||
解决遗留问题 | 6 | 积极推动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 属历史性问题的证明;决策会议纪要、取得的实际效果。解决一起得2分。解决时间须为绩效评价年度当年。如无遗留问题,此项满分。 | 上报材料核查。 | |||
合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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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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