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简报(2019年第4期)

发布者:何蕾发布时间:2019-05-30浏览次数:1330

南京晓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工 作 简 报

2019年第4期)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530




编者按:经济合同是学校对外经济活动中一种重要法律表现形式。随着学校事业发展,与校外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日益增多,经济合同是学校必然面对的重要法律关系。为保障学校有序发展,规避学校在订立合同时常见的法律风险,国有资产管理处就如何防控合同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校纪委书记顾勤就经济合同风险防控提出了工作要求。


提高履职能力  夯实风险防控


2019523日下午2点,在方山校区崇一楼文东101会议室,国有资产管理处邀请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森律师,举办了“经济合同的风险防控”法律知识讲座。校领导顾勤,纪委办、 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图书馆、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等40多人参加了培训,国有资产管理处崔焕钰主持讲座。

杨森主任从合同概述、合同的成立、履行与变更、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以及签订合同的风险审查等四个方面围绕经济合同的风险防控作了详细的讲解,帮助大家进一步清晰了解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环节,以及在各环节中需要重视的防控风险。

校纪委书记顾勤要求今天聆听讲座的人员抓住机会,结合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实际,提高认识、学以致用,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越做越好,越来越有成效,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她结合目前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4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学习,熟悉业务。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三是明确职责,严格把关。四是排查风险,落实防控。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与工作紧密结合,大家学习的积极性高,认真听讲,效果良好。讲座结束后,参培人员还就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主动请教,收获颇深,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