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2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将《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部分内容调整如下:《目录》中规定的“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PPP项目在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采购”调整为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此外,根据《目录》规定,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建设工程、服务服务项目实行省市联动定点采购,按省政府采购中心2018-2019年工程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市财政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