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全校资产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崔婧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732

根据教育部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学校决定对全校范围内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一、工作目标

()摸清家底,检查帐表、帐帐、帐卡、帐实相符的情况。

()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利用率。


二、组织机构

具体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聘请审计事务所专项检查。

校内各单位领导为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落实。


三、工作方式

此次资产管理工作由检查工作小组按抽查清单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整体时间要求抽查工作从20181126日起至1231日结束。


五、清查基准日、范围、内容

()抽查基准日:本次抽查以20189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清查范围包括设备、家具、软件。图书暂不在此次范围内。


六、工作内容与时问安排及工作程序

()清理阶段

11月下旬全面开展资产管理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清查政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控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产挂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编制报表和撰写工作报告。

()上报阶段

12月初,国资处向校长办公会报送资产检查工­作报告。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肃认真清查本单位资产,对资产帐物进行逐一核对。

()对尚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做好补帐、入帐的登记工作。

()对账务不符情况,要逐一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要实事求是,严肃纪律,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和瞒报、虚报。

()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管理检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126